摘要
农业污染最低化是农业污染治理的终极目标,尽管各项环保投入及各类环保措施在治理农业污染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终因缺乏内在的动力机制及外在的利益驱动而失去生命力,农业污染治理举步维艰。农业污染最低化只有与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优化结合起来才能具有长期、持续、持久的力量源泉。换言之,农业三效的优化离不开农业污染最低化这个大前提,同时也是农业污染最低化所应取得的成果。农业污染最低化可以是一个绝对指标——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把污染降至最低点;也可以是一个相对指标——根据农产品绿色标准或其他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去降低农业污染;还可以是一个软约束指标——在现有条件下把污染降至最低点。其根本目的是通过降低污染提高产品质量和环境质量取得农业三效的优化。农业效益提高了,应该反哺农业污染治理,最终形成农业污染最低化和农业三效优化的良性循环。
出处
《求索》
CSSCI
2004年第12期126-127,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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