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作者调查了江苏省、四川省、及山西省的三市六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发现改革进程的地区间差异是预算约束硬化程度的地区间差异造成的,在谈判能力较弱的地区,预算约束硬化会较早到来,其程度也更强,改革实施的就更早,进程也更快;在谈判能力较强的地区,预算约束硬化较晚到来,其程度也更轻,改革实施的就较晚,进程也更缓慢。而体制内谈判能力具有地区差异,是中国体制的鲜明特点,所以中国过去的改革进程呈现出地区不平衡的特点,这种特点还将继续下去。
出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40-48,共9页
Comparative Economic & Social Systems
基金
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