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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理由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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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不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理由。本文认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主要理由是:有利于全面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权保障制度;可以避免《刑事诉讼法》与《民法通则》之间存在矛盾;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与外国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协调的大趋势的要求。
作者 曾友祥
出处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1期50-54,共5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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