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国有企业采取会计委派制和派驻财务总监、稽察特派员等方式进行会计监督固然卓有成效 ,但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问题也会相伴而生。因此 ,有必要探索对国有企业实施会计监督的新路子 ,即在人民人大政府经营者的委托链中 ,跳出现有的以政府为监督主体对国有企业直接进行监督的模式 ,尝试建立由国有企业的终极所有者全体人民及其代表大会为监督主体 ,充分依靠超然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为监督形式的新的会计监督机制 。
出处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4期35-38,共4页
Journal of Liaon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