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一起“反担保合同”纠纷的法律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97年1月4日,振兴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振兴公司”)向市信用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借款人民币60万元购买焦炭,借款期限1997年1月4日至同年4月30日.通达信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通达中心”)用自己的房地产为振兴公司提供担保。同日,信用社将60万元借款按约汇到振兴公司的帐上,对通达中心抵押的房地产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作者 李黎明 周茜
出处 《经济与法》 2001年第6期20-21,共2页 Economy and La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