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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车上受伤应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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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吴某乘坐胡某经营的一辆“的士”车在永安市区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原告吴某受伤,事发当天,吴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治疗期间,胡某支付医疗费3221元,大货车车主支付3360元。事后,永安市交警部门现场勘验后,认定大货车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士”车不负事故责任。因吴某与胡某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的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
作者 林宏 朱上游
出处 《经济与法》 2001年第9期16-16,共1页 Economy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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