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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过失致人重伤罪还是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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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日下午,某篮球场上进行一场篮球比赛。比赛之中,站在球篮右下方的某甲与从某甲对面冲过来的某乙同时跳起争抢一栏板球,某甲手碰某乙右眼,致成重伤(右眼被摘除)。案子到了法院,法院内部便展开了此案是过失致人重伤罪还是意外事件的争执,并且持过失致人重伤罪观点的人认为此案是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重伤罪。
作者 马荣春
出处 《经济与法》 2001年第1期31-31,共1页 Economy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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