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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劫罪既遂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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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犯罪构成要件的齐备与否 ,是衡量犯罪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唯一标准。无论是普通构成的抢劫罪还是加重构成的抢劫罪 ,都存在因犯罪构成不齐备而未完成的情形 ,都存在未遂以及中止的可能。普通构成抢劫罪的既遂应当以财物的实际占有为标志 ,而加重构成抢劫罪的既遂 ,则应当是占有财物与法定的加重情形完成这两者的结合。
作者 谢彤
机构地区 北京林业大学
出处 《政法论丛》 2003年第6期15-19,共5页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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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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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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