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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可以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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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除下列单位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4年第12期13-13,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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