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拉美化”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中心”与“外围”、城市与乡村、富人与穷人的二元对立 ,二是因社会经济二元化引起的民粹主义和威权主义的恶性循环 ,三是宪政结构上的“代表”(Representative)与“同意”(Consent)的对抗、书本上法与实践中法的脱节、法律资源占有上的不对称。这些二元现象既构成了“拉美化”的全部内涵 ,也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解剖自我的重要参照。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47-151,共5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