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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税务总局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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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了税务行政许可的有关问题。这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在此以前取得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有效,在此以后申请取得,变更、延续、注销税务行政许可等事项,依照《行政许可法》和此通知的规定执行。
出处 《湖南地税》 2004年第3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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