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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不断加强基础建设,采用高新现代化信息手段,严格规范档案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努力实践档案工作为现实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1992年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档案工作先进单位”;1995-2003年连续九年被评为“天津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
出处 《天津档案》 2005年第1期33-33,共1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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