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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决策中的国家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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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农民在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基于对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共服务的客观需要,自发创造出村民自治这一新的农村社会组织形式,它被引入国家决策领域,成为我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产品.这是国家理性思考和选择的结果.
作者 魏毅敏
出处 《社会主义论坛》 2004年第6期36-36,共1页 Socialis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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