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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现象的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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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年报披露情况 我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为每年1月1号至4月30号,鉴于前几年年报披露中存在的“前松后紧”的现象(即上市公司年报集中在靠近4月30号的一段时间披露),为做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从2001年年报开始沪深证交所有关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在证交所指定网站上预先申报披露时间,然后按照“均衡披露”的原则,经证交所平衡和调整,
出处 《上市公司》 2003年第11期24-2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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