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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国全面推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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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保部宣布:我国将用2-3年时间基本解决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并在2005年基本完成从下岗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过渡的“并轨”任务。没有完成并轨的中西部地区要依据实际情况尽快拟定实施方案,加快并轨进度。东部地区完成并轨后,要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就业的新机制,并大力推进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05年第2期72-72,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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