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我国要不要设国家主席,二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要不要设两院制,三是人民代表要不要差额竞选产生。作者通过50年来亲身经历的回忆和思考,对这三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见解:人民代表大会既然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就不应该另设国家主席,应在人大常委会设主席,人大常委会主席即国家元首,从而体现最高国家权力的一元化;一院制和两院制并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我国有必要设两院制,把人民政协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部分,与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两院,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应该而且可以由差额竞选产生,差额竞选这种方式可以先在党内进行。
出处
《探索》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09-11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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