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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金融期权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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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期权,又称金融选择契约。是持有人即金融期权买方享有在契约届满或之前以规定的价格购买或销售一定数量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当行市有利时,他有权买进或卖出该种金融资产,如果行市不利时,他也可以不行使期权,放弃买卖该种金融资产。而金融期权卖方则有义务在买方要求履行时卖出或买进期权买方买进或卖出的该种金融资产。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5年第1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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