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重庆对城镇集体和国有小企业试行股份制的股权设置与管理作出若干规定

全文增补中
导出
摘要 一产权界定。企业进行股份台作制改组时应全面清产核资,理顺产权关系。集体企业清理产权时应将国家投资和其他外来投资部分划出,依法处理。国有小企业资产的界定应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协调,作出如下处理:1.凡过去因政策原因由原集体转为全民的国有小企业,
出处 《重庆经济》 1994年第5期62-6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