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治理制度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同的文化传统对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有不同的理解:德国人的重视团结和理性、法国人的浪漫、美国的自由主义、日本对外来文化的吸收,在此基础上,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形成了有自己特征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国在修改公司法的时候,应该考虑本国文化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理解,迎合其对公平的要求;也应该关注消极因素对公司治理制度的影响。
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93-100,共8页
Journal of Huaiyi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