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法律责任的增强以及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司法公正,实现社会正义的呼声日渐高涨。而作为目前解决医疗纠纷主要途径的医疗事故鉴定由于在制度上存在较多的缺陷,难以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要求。本文在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阐明了从民法角度解决医疗纠纷的基本观点。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05年第1期33-34,39,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