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我国处理医患纠纷的唯一法规,与原法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有了很大得进步,内容更具体完善,更便于操作了。然而,在适用这部行政法规的时候,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诸如:条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医疗事故鉴定是否作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必要条件?医疗事故的概念和范围是否局限于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等级是否全面?医疗事故的赔偿规定和程序是否完善?等等,应当在详尽解读条例后,予以认真的研究和探讨。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05年第1期35-37,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