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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是否具有村民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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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政府一工作人员来信询问:他们那儿即将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张某原系某村村民,2000年考入大专院校,原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变更,户口转为非农业,2003年张某完成学业,因没有工作单位一直居住在该村,并且生活来源主要靠原承包土地的收入。请问,张某能否认定为该村村民?是否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村民推荐张某作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是否合法?
出处 《乡镇论坛》 2005年第02S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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