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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非现场稽核机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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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现场稽核又称送达稽核,是制度规定被稽核单位按稽核部门所规定的时间、项目、种类,把业务经营的报表、资料等信息资源提供给稽核部门,稽核部门据以开展稽核的一种方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经营机构的内控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就必须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即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非现场稽核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扩大稽核范围,提高稽核质量的一种科学的稽核手段,是稽核工作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客观要求。
出处 《北京金融》 2003年第6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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