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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送达开除决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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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8月.江苏农垦商业物资集团(简称集团)成立深圳公司,任命职工魏某为深圳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1996年12月,因亏损严重.集团决定深圳公司停止经营.免去魏某的经理职务,在深圳公司清理、审计期间,每月给魏某发放生活费250元,直至审计结束。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75-7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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