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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头后3个月感到头痛能认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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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市一企业职工参加单位举办的技术培训,在一次下课站立时头撞到了横梁上,当时未见外伤,也没有其他不适感觉。照常上班3个周后感到头痛,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植物神经紊乱”。以后他又到其他医院检查,医院说是“头部被撞,头痛”。其家属和本人要求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可以吗?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78-78,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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