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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暴力抗法者受到法律制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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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受理了徐汇区人民检查院以沪徐检刑诉[2004]3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龚某某犯妨害城管队员公务执法罪。被告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人陈某某妨害公务罪,拘役5个月,被告人龚某某妨害公务罪,罚金人民币1000元。暴力抗法者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作者 申澜
出处 《城建监察》 2005年第1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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