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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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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水泥生产、使用“限制袋装,发展散装”的方针,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和《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出处 《福建建材》 2003年第2期1-3,共3页 Fujian Building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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