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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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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营活动中出现5种情况中的一种,且经劝告仍不改正,市认定管理机构有权吊销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并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公布。这5种情况是,擅自超越认定的经营服务范围;出租、出借、转让《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不按规定比例吸纳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上报经营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出处 《今日上海》 2003年第9期60-60,共1页 Shanghai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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