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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航务处全面开展挂桨机船禁航“零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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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交通部确定的《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工作目标,自2005年1月1日零时起,上海苏州河、川杨河、大治河、淀浦河(黄浦江至淀东水闸)、蕴藻浜(黄浦江至蕴东水闸)等通航水域实施挂桨机船舶禁航。
作者 梅海星
机构地区 上海航务处
出处 《上海地方交通》 2005年第1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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