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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行政许可实行综合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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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部领导要求,新年伊始,兽药行政许可实行综合办公。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兽药行政许可部分)包括12项:1、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2、兽用新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3、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4、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5、新兽药注册;6.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7、进口兽药再注册(兽药再注册);8.兽药变更注册;9、兽药进口许可证审批;
出处 《中国动物保健》 2005年第1期6-6,共1页 China Animal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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