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2003年7月.中国商务部外贸司会同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工业司.资源环境司与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商讨并制定的2004年中国政府缩减焦炭出口配额的政策.欧盟提出了反对意见。并在2004年春,开始与中国就焦炭问题进行谈判,经过紧张的谈判.最后中国做出了让步:2004年出口欧盟的焦炭配额将保持上一年的水平,即450万吨:欧盟也做出“让步”,理解中国的困难,不要求取消焦炭出口许可制度.不向WTO告状。
出处
《时代经贸》
2005年第1期42-43,共2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