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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能否扣押临时经营纳税人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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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 临时经营茶叶的商贩魏某于2002年4月16日将收购的1500公斤茶叶运到某市菜市场大门口进行“批发”销售。市国税一分局的两位税务人员老王和小马来到了魏某的货车旁,详细询问了有关情况后,决定对魏某征收4500元的增值税。魏某不服,硬说茶叶属于免税农产品,税务局不该征税。无论老王和小马怎样解释,魏某就是不愿缴税。
出处 《税务学习》 2003年第2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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