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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4月1日起住房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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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日起,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将已办理的住房商业贷款余额部分转换成利率相对较低的公积金贷款。这是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出台的新规。据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介绍,不少市民买房时,由于单位没有按时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失去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机会。还有些开发商以“房价打折”等优惠,鼓励原本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办理了商业贷款。自去年央行调整利率后,
出处 《企业导报(购房指南)》 2005年第1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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