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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入世促上海港航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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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同时,除承诺遵守《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最惠国待遇、政策措施透明等一般义务外,在"市场准人"、"国民待遇"及其它方面的义务,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四种方式在我国从事的运输服务范围,也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作者 李冰
出处 《中国港口》 2003年第9期9-10,19,共3页 China 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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