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出处
《新商务》
2003年第9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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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分局推广“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并实施新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J].中国外汇管理,2004(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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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J].中国外汇管理,2003(C00):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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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出口收汇核报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J].中国外汇管理,2003(C0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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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出口收汇核报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3月1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J].中国外汇管理,2003(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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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莉虹.新《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J].南方金融,2004(3):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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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安定.上海金融动态(1991年1月)[J].上海金融,1991(3):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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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年8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J].中国外汇管理,2003(10):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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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穆志谦.出口收汇核报系统推出前后[J].中国外汇管理,2003(1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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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穆志谦,裴建君,廖小鹃,王健,陈婧.贸易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系列介绍之一——框型结构: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与基本核销流程[J].中国外汇管理,2003(12):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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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穆金梅.基层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规范[J].中国外汇管理,2004(4):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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