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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课堂教学的六条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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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从教学地位看,是否变教师中心为学生核心。课堂教学以学生为核心,发挥学生主体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凸显主体。教师以一个参与者身份指导学生,分享、理解学生成功的喜悦,促使自身专业成长,自我价值实现。
作者 任文
出处 《课改实验通讯》 2003年第4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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