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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志浅议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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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复兴在《续志应记载静态事物》文中谈到续修志书对静态事物应予记载。主要理由如下:一是记载静态事物是由方志性质决定的。作者认为由于我们要续修的是一部完整的独立的志书,它应该能够脱离首届新方志而单独存在,所以它的内容要求全面,不能有大的缺漏,否则,就和方志“综合资料性著述”的性质不相符合了。为使续志符合方志性质,续志内容达到全面、完备的要求,编修续志时就必须记载静态事物。
出处 《福建史志》 2002年第2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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