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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领导职务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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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开始实施领导职务任期制和辞职制度,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任期制规定凡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职务一个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但担任同一职务不得超过两个任期。领导干部担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
出处 《求知》 2002年第3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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