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报告我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
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02年第6期4-6,共3页
The Party Building and Ideological Education in Sch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