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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资已补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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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内印刷品函件,按规定每100克应收邮资0.60元。昆明市北京路邮局邮资机误打印为0.30元,经复核后补收0.30元,加盖“邮资已补足”戳。此戳为前所未见。
作者 郑希兰
出处 《上海集邮》 2002年第4期43-43,共1页 Shanghai Phil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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