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4月4日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一出台,立即在全社会、尤其是医务界引起强烈反响。业内有关专家、学者表示,《条例》的实施,将对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近日,本刊记者联合采访了在京的几位医学专家,他们分别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华医学会副会长胡亚美教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应禄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澍寰教授,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同仁医院院长韩德民教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朱铁君教授,请他们就相关问题发表谈话。文详见3、4版《学会动态》本刊特别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