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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依法征收防洪保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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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广泛筹措水利建设基金,多渠道、多层次增加水利投入,黑龙江省水利厅积极落实《黑龙江省防洪保安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省级防洪保安费的足额上缴。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水利规费征收管理中心",正在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工作,确保防洪保安费的足额征收。一是深入调查,做到测算有数据,征收有依据。二是广泛宣传,解释政策,依法行政。
出处 《治黄科技信息》 2000年第4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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