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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基础电信对外开放承诺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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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2月15日达成的《基础电信协议》于1998年2月5日正式生效(原定于1998年1月1日生效)。即时共有55个承诺单,代表69个缔约方的市场开放计划,其中欧盟的承诺单包括15个成品国。《基础电信协议》所涵盖的基础电信服务领域包括:语音电话、固定和移动卫星通信系统及其服务,以及个人通侍系统服务等。在语音电话方面,有55个成员方承诺开放本地电话业务;51个成员方承诺开放国内长途业务;56个成员方承诺开放国际长途业务。在59个承诺提高公用语音电话业务市场竞争程度的成员方中,有42个将采用部分出售现有专营公用语音电话系统的方式。
出处 《通信世界》 2001年第3期11-11,共1页 Communications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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