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既是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 ,也是确保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重大措施。“恶势力”不是法定罪名 ,而是一个犯罪学概念 ,必须按照现行刑法分解处理的原则 ,准确界定相关罪名 ,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认定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必须结合我国现阶段有组织犯罪的现状 ,正确认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充分体现“打早打小”的立法精神 ;推动“打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 ,必须统一执法思想 ,把握办案原则 ,正确适用法律 ,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1年第6期5-8,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