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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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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法制和汉民族法制一道走过几千年发展的历程,少数民族的法律文化曾在中华法律文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起过重大作用。可以说,中华法律文化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法系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各民族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法律制度长期融合的产物。
作者 徐晓光
出处 《贵州民族与宗教》 2001年第4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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