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安徽省公安厅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公告(10)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7]67号文件精神,下列企业生产的消防产品经我办审核,已颁发登记备案证书,现予公告。产品销售期间,企业应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及用户监督。
出处 《安徽消防》 1999年第10期47-47,共1页 Anhui Fire Protec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