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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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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据开示(discovery),又称为证据展’示,是英美等国家实行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庭审调查前双方当事人对自己获得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公开的一种活动。正如美国法学家大卫·W·纽鲍尔所说,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是审判前在控诉方和辨护方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换。
出处 《天津律师》 2002年第2期31-33,共3页 Tianjin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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