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回族人口的地区分布,一直是西部多,东部次之,中部最少。1953年的“一普”,西部10省区回族人口184万多,比东中部之和还多,占到全国回族人口总数的52.12%;东部12个省、市、自治区比西部少了近一半,为93.82万人,但比中部要多近20万人,占全国回族人口的比重也比中部高5.32个百分点。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西部回族人口已达572万多,占全国回族人口比重高达58.28%;东部回族人口突破200万,达到209.86万人,分布比重虽比“一普”少了5.19个百分点,但比中部要高1.03个百分点。诚然,中部只有9个省区,回族人口在“五普”已接近200万,应该说,总量可谓不少,只不过相对于西部和东部而言,从占全国回族人口比重看,称其“少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