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行进口和权利穷竭原则直接的争论还会在世贸组织内继续下去。中国知识产权法中采用的代表两个原则的不同规则也会引起国际和国内的争论。中国是否应当禁止或者支持平行进口 ,是否应当采用无限制的权利穷竭 ,还是限制性的权利穷竭原则问题 ,必须考虑中国的实际利益 ,也必须平衡中国本身利益需要和中国作为世贸成员及国际社会成员的义务需要。权利穷竭原则不能被视为一个绝对的和一成不变的原则。任何原则的适用一定要有实际效益的支持。当然 ,中国也不能只强调自我保护而忽视了自己的国际利益和国际义务。实际、合法、合理因素的结合应当成为中国作出理性选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