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世界各地邪教组织的活动日益猖獗。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邪教活动的发展很快,特别是在世纪之交的特殊时期里,以“法轮功”组织为首的邪教犯罪活动给我国的社会治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同时也让人们开始重视邪教问题,研究邪教组织犯罪。关于邪教组织的社会危害性、成因、特点及打击防范上,社会学界、宗教界、哲学界等已经对此作了大量的分析研究。本文拟从法学角度,主要从犯罪学的理论出发,分析当前日益突出的邪教犯罪活动,并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